关于开展集中征集学校自主采购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统一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提高统一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已有学校自主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采购专家库”)进行优化,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现向全校集中征集学校自主采购评审专家。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积极申报(原专家库中的专家也需申报。)

集中征集时间

此次集中征集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9月25日。

申报方式和专家入库

在编教职工通过以下两种任一方式登录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退休教职工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一)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选择校内人员登录”(http://cggl.cug.edu.cn/login.htm);

(二)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门户(https://i.cug.edu.cn/),点击应用中心——财务资产——采购招标”登录;

登录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首页桌面“常用功能”中选择“注册成为专家”进行申报并提交审核

此次集中征集截止后,采购中心汇总申报人员名单报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认定的专家将入选学校采购专家库。

征集条件

申报学校自主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个人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专家类别

申报人应当根据本人职务、专业或者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对照采购专家库中的9个专业分类标准申报评审专业。

、评审专家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政府采购项目的个人评审权;

3.按照规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权利;

4.推选或者被推选为评审委员会主席或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或评审小组组长

5.按照规定获取相应评审劳务报酬的权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在确定参与采购项目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私自接触竞标供应商;

2. 不迟到,不擅离职守;

3.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4.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遵循保密原则,不携带出任何评审资料,不泄露评审文件、评审信息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及时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人员向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迹象、提供虚假材料迹象、围标、串标迹象等;

7.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8.及时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9.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10.接到采购中心通知后参加项目复审;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联系人

    联系人:赵;联系电话:027-67886471。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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