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沿革:
2005年1月,学校成立资产管理处,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
2013年4月和8月,招标投标办公室和政府采购办公室先后划归挂靠发展规划处,成立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4年11月,成立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成为学校专门负责采购与招标的职能部门。
2021年7月,学校组建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挂靠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1.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2. 拟订学校有关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
3. 受理学校统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申请,确定采购方式;
4. 建设并维护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信息库;
5. 组织、实施学校统一采购项目;
6. 加强分散采购执行情况的抽查和指导;
7. 组建和维护“学校自主采购评审专家库”;
8. 学校统一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使用管理与评价考核;
9. 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10. 处理采购工作有关质疑,协助招标投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处理采购工作有关投诉;
11. 备案采购合同,依法依规在规定媒体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12. 统计采购工作信息,整理和立卷归档采购过程资料;
13.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及培训;
14. 完成学校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