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用户单位确定采购需求。
2、采购用户单位填写采购申报表,报相关部门审批。
3、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在采购用户单位配合下,编制招标文件。
4、采购用户单位确认招标文件。
5、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发布招标公告。采购用户单位负责技术释疑。
6、需要时,采购用户单位负责办理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的申报、审批手续(填写《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申请表》并完成报批手续)。
7、监察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在开标前组建评审委员会。
8、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进行开标、评审。形成评审报告,产生评审结果。
9、采购用户单位签字、盖章确认评审结果。
10、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最终确定中标人。
11、采购用户单位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归口管理部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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