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学校统一采购项目合同在线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规范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实现“信息多跑路用户少跑腿”,我单位组织更新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发了合同备案功能,实现线上填报并审批,无需再备案纸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5年及以后年度完成采购立项,且采购预算达到学校统一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

二、规范要求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20]22号)要求,各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报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备案。

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项目,采购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备案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备案流程

1)采购项目经办老师或负责老师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系统

2)选择“我的项目”,发起合同备案申请,根据中标供应商选择合同,完善合同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

3)经过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完成合同备案;

4)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采购中心经办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备案的合同信息数据,上传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同步备案。

系统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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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为规范采购流程,防范合同倒签等违规行为(此类问题为审计、巡视检查关注的重点),对于“一招多年”的采购项目,项目单位须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提前在系统完成采购申请,待采购流程完成后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需及时在系统完成备案。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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