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学生宿舍组团五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HBSJ-202605FJ-109001001)
各潜在申请人:
1、申请人须知3.1.1(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其他材料:随其发出的附件、答疑澄清(如有)。请明确此处是否描述有误,是否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的其他材料:随其发出的附件、答疑澄清(如有)”。
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其他材料:申请人认为应当包含的其他内容、必要且有效的澄清文件(如有)。
2、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因投标系统大小限制也为方便评审,请明确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P64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6分。请明确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非中标项目经理,有项目经理变更证明)近五年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非我方牵头)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答: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即满足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4,其中关于竣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项目经理存在变更(即与中标信息不一致),则还应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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